首席評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是簡單“拉平”
  □潘洪其
  養老金並軌改革終於有了確切消息。國務院副總理馬凱23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首次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養老金“雙軌制”備受詬病多年,成為一塊難啃的“硬骨頭”。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是“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二是“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中央推進改革的決心之大,改革舉措的力度之大,實屬罕見。
  公眾一方面強烈呼籲儘快打破養老金“雙軌制”,另一方面,鑒於對改革困難的充分估計,人們對何時能正式啟動養老保險改革,一舉打破養老金“雙軌制”,又不敢有太樂觀的預期。現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將實現並軌,打破養老金“雙軌制”將是一個確定無疑的改革方向,這多少讓人有些“意外”。不過,人們或許很快就會意識到,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涉及複雜而具體的利益博弈和利益關係調整,不會是簡單的一“改”到位和一“並”了之。
  首先要提示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並軌”,並不意味著一定要把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完全“拉平”。“並軌”只是說兩者在同一條軌道上運行,實行同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即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人員一樣,在職時都要按相同“比例”(保費在工資中的占比)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按相同“比例”(養老金計算公式)領取養老金。如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水平普遍高於企業人員,那麼前者在職時繳納保險費數額將比後者高,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數額也將比後者高。養老金並軌改革是一場追求公平的改革,但不是一個“平均主義”的改革,明白這一點,才不會讓一些人現在希望太大,將來失望太大。
  養老金改革“五個同步”之一是,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其實質是財政托底的一種福利制度,不但可以彌補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造成的“損失”,而且可以讓他們退休後領取一筆較可觀的年金收入。相應地,各類企業也應當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為企業人員提供補充養老保障和養老福利,否則將使企業人員養老保障出現一塊“短板”,使他們的養老保障水平繼續落後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但是,企業年金只能由企業自己提供資金保障,這又將取決於企業的經營狀況,因此企業人員即便能享受企業年金,其保障水平總體上可能仍低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職業年金,或將使企業人員的養老保障仍處於相對弱勢。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並軌,統一為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最終都需要財政資金大幅提高撥付養老金的比例,填補養老金的“缺口”,償還養老金歷史欠賬。這是我國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險體系建設的一個核心工作,是財政支出大幅用於社會保障的題中之意。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對政府頂層設計社保養老、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的一個考驗。(作者是北京青年評論家)  (原標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是簡單“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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